为城市流动人口提供就业援助、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缓解生活困难、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生活服务……这一系列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将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实现。10月21日,记者获悉,河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河南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所谓社会工作服务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的包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在内的专业服务。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解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其实就是政府花钱请专业的人士做公共服务。一直以来,公共事业主要是由政府直接举办,不仅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还导致政府职能越位与缺位并存,机构重复建设,造成资金的浪费。2011年以来,我省在郑州金水区、宝丰县等地试点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办法》下发后,将在全省推行。
对象:重点为五类人群
按照要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将重点围绕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和受灾群众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组织开展,包括实施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计划,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计划,老年人、残疾人社会照顾计划;实施特殊群体社会关爱计划,帮助药物滥用人员、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乞讨人员、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纠正行为偏差,缓解生活困难,疏导心理情绪,改善家庭和社区关系;实施受灾群众生活重建计划,根据各类受灾群众的经济、社会、心理需要,开展生活救助、心理疏导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各级财政应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从民政部门留用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力度,用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承接: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级以上资质的优先
《办法》规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承接方主要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主要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取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级以上资质的优先;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拥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能力;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能够按照要求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无不良记录等条件。
程序:应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一般程序由购买主体申请、民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对只能从唯一服务提供机构购买的,向社会公示并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办法》还要求施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绩效评估与监督管理制度。要建立由购买方、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绩效评估机制,及时对已完成的社会工作服务计划进行结项验收。对评估合格者,继续支持开展购买服务合作;对评估不合格者,提出整改意见,并取消一定时期内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格;情节严重者,依法依约追究有关责任。(记者李 红)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