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站工作人员在检查PM2.5监测空气吸入装置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环保局获悉,《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已经获得洛阳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未来5年计划实现PM2.5较2012年下降25%以上。
据悉,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政府拟出台的《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确定洛阳大气污染防治总体目标为:环境空气中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逐年下降,到2017年,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年均浓度控制在85微克/立方米左右,全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优良天数逐步提高。
记者了解到,PM2.5浓度控制在85微克/立方米以内,意味着在洛阳能看到蓝天白云。
为了有效改善洛阳大气环境质量,努力创造最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方案》明确安排了重点整治任务,主要包括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强力实施煤烟型污染整治、大力实施扬尘污染治理、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4个方面。
其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将从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把项目准入门、加快落后产能淘汰三个方面着手,实现到2015年底,洛阳市传统优势产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50%以上,战略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30%以上,全市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40%以上。
同时,强力实施煤烟型污染整治要求,实施电力行业除尘脱硫脱硝工程、加快非电力行业除尘脱硫脱硝治理、实施燃煤锅炉拆除整治或改用清洁能源、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等13个方面的任务。
另外,大力实施扬尘污染治理,要求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加强散流体沿路抛洒整治、加强工业粉尘和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搬迁城市区范围内水泥搅拌站、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树叶和工业废料、加强城市生态建设等7个方面的任务。
再者,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要求加大机动车环保检测、实行无环保标志车辆限行、严格机动车环保准入和“黄标车”淘汰、加快新能源汽车使用步伐、全面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等6个方面的任务。
《方案》中还明确指出以上任务的落实单位,如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三家单位将负责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如果相关单位以及相关企业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存在失职行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环保部门还将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方案要求,2013年底前需要完成以下具体任务:
●河南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厂、大唐洛阳热电厂、洛阳伊川龙泉坑口自备发电有限公司等4家完成脱硝工程建设和除尘脱硫升级改造。
●完成城市区集中供热或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完成各县(市)燃煤锅炉拆治的前期摸底调查工作。
●制定洛阳市城市区工业企业搬迁计划,逐年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搬迁至产业集聚区或关闭。
●制定全市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必须将扬尘治理纳入工程招投标范围,将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市区39条主干道全部纳入机扫范围;2016年底前,城市区117条次干道全部实现机扫。
●制定城市区水泥搅拌站规范整治计划,合理调整城市区水泥搅拌站布局。
●根据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布局,制定绿化和生态林建设规划。
●全市(含县、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70%。
●制定“黄标车”淘汰办法。
●制定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办法,完成城市区、各县(市)城区内餐饮服务业的前期摸底调查工作。
(记者 化雅楠 通讯员 王小留 文 记者 李斐斐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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