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受理“7800万元借款”案

2013-10-18 06:44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映象网讯(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孙志平 刘铁良/文图)【打下7800万元借条只为讨债有底气?】你最多能借给朋友多少钱?郑州有个市民拿着一张7800万元的借条去法院立案,仅利息就4914万多!让人吃惊的是,法庭上,被告人说打借条是为了讨债用的,实际上根本没有借钱那回事儿!亲们怎么看?

  “个人借款7800万元,利息4914万元?”10月17日上午,省高院民三庭在汝州市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案金额上亿元的民间借贷案件。据了解,这是目前我省法院系统受理的民间借贷数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让人吃惊的是,法庭上,被告方称,借条虽然存在,但却是一张“虚假借条”,目的是为了让对方替他讨债时“有底气”,并不存在实际债务,事实真相到底如何?

  【事件】一张借条引发亿元民事诉讼

  今年8月23日,郑州居民朱某持一份借款证明到省高院立案。

  借款证明上写道:“平顶山市孔某因个人企业急需资金向朱某寻求资金帮助借款,从2004年5月7日至2008年9月16日多次向朱某借到人民币款项为7800万元整。因近两年孔某企业效益不佳,导致以上款项一分未还,经孔某本人同意从签字之日起到2014年底全部还清以上所有款项并加付每月1.2的利息。特此证明。2009年3月24日。”

  借款证明的下方附有孔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签名。

  据朱某诉称,出具借款证明后,孔某分文未付,截至2013年8月8日,利息已经高达4914万元。而最近,孔某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刑事拘留,朱某因此提起诉讼,要求孔某立即偿还借款及利息。

  【审理】借条来源有俩版本 相差万里

  案件受理后省高院民三庭法官了解到,孔某涉嫌的非法集资罪,案件已经进入刑事审判程序。因本案涉案金额巨大,法官专程赶到孔某被关押的汝州市看守所,向其送达了应诉手续。

  应孔某申请,昨日上午,省高院民三庭把庭审现场搬到了汝州市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涉案金额巨大的民间借贷案。

  法庭上,朱某出具了证据借条。记者注意到,在这张打印的借条上共有两段文字,第一段是借款内容,第二段约定了利息,在借条的右下部分是孔某的身份证复印件。

  关于7800万元借款的来源,“借贷”双方给出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版本,两者之间的差距令人惊叹。

  版本一:

  7800万元借款是帮孔某周转资金的

  朱某介绍,在2003年8月的一次残联书画募捐会上,孔某买了一些字画,“觉得他有点善心,有些实力”,两人就此相识。

  朱某说,两人认识期间,孔某买了新矿,但因经营不善找他借钱,第一次借了600万,后来借借还还,陆陆续续一共借了上亿元,大部分都是给的现金,少部分通过转账方式,其中一部分已经还上,最后还剩下7800万元。

  “一堆借条太麻烦,干脆打一个总条吧。”朱某说,2009年3月24日,孔某打了一张借款7800万元的总借条(如上),双方还约定了利息。

  版本二:

  “借条是虚假的,只为讨债有底气”

  法庭上,孔某讲述了一个和朱某完全不同的版本。

  孔某介绍,两人相识于书画拍卖会,当时朱某自称国家安全局干部,还给他介绍价值2亿多美元的国宝“易水砚”。

  “2004年5月到2008年9月期间,我公司的账户上有几千万元,为啥向他借钱呢?”孔某说,当时他是两家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并不缺钱。

  孔某表示,和朱某相识后两人关系曾经非常好,朱某曾送他三辆汽车,包括一辆奔驰车,并且成功帮他买矿。后在经营中有朋友欠下他的钱,朱某表示想帮他讨债,并提出让他打一张欠条,“目的是讨债时有底气、方便”。

  孔某称,欠条虽然打了,但是是虚假的,朱某并没有给过他钱。孔某表示,他因为过于信任朱某,掉进了朱某和其他人设计的“圈套中”。

  【细节】朱某是否有7800万元的借贷能力?

  “朱某在公安机关调查时说自己是搞室内设计的,一个搞室内设计的,能有这么多钱吗?”法庭上,孔某及其辩护人对朱某的借贷能力提出质疑,并提供录音证据,称在电话中朱某对“虚假借条”的说法并没有提出异议。

  孔某的证人出庭作证时表示,当时借条是他到酒店一楼服务处打印的,只有第一段内容,根本没有第二段,当时他还劝孔某,“你又不欠他钱,为啥写借条啊?”孔某告诉他是要债用的,“是虚假的”。

  “朱某有实力、也有能力提供巨额借款。”朱某的代理人介绍,朱某是做字画生意的,仅在北京的多处房产就资产过亿,名下几辆豪车,其中一辆是国内少有的、定制的劳斯莱斯。朱某说,他的劳斯莱斯价值800万元。

  本案未当庭宣判。

  据本案审判长王玉宏介绍,根据最高法审理民间借贷的相关精神,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借条”或者“收条”,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之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

  【说法】民间借贷亟待规范 手续一定要完善

  据省高院民三庭庭长刘冠华说,民间借贷因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全省法院近期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大大增加,对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也使得人民法院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难度增加。

  “我们对这个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就是要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借贷时一定要完善相关手续,避免因为手续不健全导致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刘冠华介绍,在我省,标的超过1亿元的案件一审在省高院,如果当事人一方是外省的,标的额超过5000万元一审就由省高院审理。

  刘冠华透露,下一步省高院要进行调研,弄清民间借贷纠纷的类型,总结相应的审判经验,为全省法院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裁判标准;同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编:刘睿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