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将反腐倡廉教育融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规定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前要先过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关,不参加测试或测试没通过的,不予提拔任用。
记者10月10日从鹤壁市纪委获悉,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近日联合印发《鹤壁市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测试对象为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具备提拔为市委管理的正、副县级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条件的现任副县级干部和正科级干部。测试内容以廉政法规知识为主,主要包括党内法规中有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的规定,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从业的规定,中央、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最新文件精神和要求,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测试,测试成绩交纪委和组织部门备案。
《办法》明确了要将该测试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程序,坚持任前必考;不合格者一个月后申请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列为提拔任用对象。(记者李定宇 王 映 通讯员袁欣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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