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出台优惠政策 降低社保费率缓缴社保费

2013-10-09 07:14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减轻企业负担,洛阳市出台政策,允许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费,并适当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

  据洛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申请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单位,可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缓缴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13年之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保险的参保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费率由3%降低为2%(单位缴费费率由2%降低为1%,职工个人仍按1%执行);工伤保险费率的调整方面,参保一年以上成规模的中等风险行业和风险较大行业、对应基准费率为1%和2%的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分别下浮1至2个档次,风险较小的基准费率为0.5%的费率不再调整。”该负责人表示,本次社保优惠政策,将惠及洛阳市参保职工57万人次,每月减征社会保险费1338.1万元,3个月共为参保企业减轻负担约4014.3万元。

  据了解,从2012年10月1日起,洛阳市就开始对困难企业适当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截至目前,洛阳市人社局因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总计为企业减轻负担3559.8万元。此外,在保证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洛阳市还对困难企业发放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目前,洛阳市人社局已向符合条件的34家困难企业拨付稳定就业岗位补贴1653万元,稳定就业岗位4万余人,确保了全市就业局势的稳定。这些困难企业主要涉及光伏、电解铝、机械制造等行业,如中硅高科、中铝洛铜、LYC轴承等单位,涉及参保职工7万余人,起到了稳定就业、预防失业的作用。

  据了解,截至目前,洛阳市人社局已与中信重工、中国石化洛阳分公司、北方易初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签订了社会保险业务委托企业办理协议,通过网上信息系统授权,企业可以直接办理部分社会保险业务。经市人社局经办人员复核无误后予以确认,企业不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业务,提高效率,方便了企业,也减轻了经办压力。洛阳北方易初摩托车有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表示,通过社保网上平台为员工办理续保业务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更体现了洛阳市人社局服务企业的理念。

  除此之外,洛阳市人社局还委托代发养老金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网点办理离退休人员指纹采集和验证业务,离退休人员可就近到银行网点进行指纹采集和验证,保证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防止社保基金“跑、冒、滴、漏”,减少了环节、增加了效率,得到离退休人员的称赞。

  相关链接

  困难企业如何界定?

  据了解,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符合国家及洛阳市产业和环保政策、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并承诺不裁员的企业可申请认定为困难企业。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在洛阳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实施。(记者 刘淑柯 通讯员 李帆)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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