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孙志平 芦磊)以前,盗窃1000元,就有可能坐牢;不过,今后我省这个标准要提高到2000元了。
昨日,省高院、省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我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我省司法机关办理盗窃犯罪案件的数额认定标准作出新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盗窃数额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数额4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盗窃犯罪的数额认定标准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司法解释》和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状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规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据了解,之前我省盗窃罪的入刑标准是1000元,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分别是1.5万元和6万元。
【释疑】
1.小偷可能一次只偷到几十元或几百元,那么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下的如何处罚?
解释:单次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下的,一般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围。《司法解释》规定,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属于“多次盗窃”,对于多次盗窃的,即便数额达不到2000元,也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以偷盗3万元为例,之前可能判刑3年,但根据新规刑期在3年之内,会不会判得轻了?
解释: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收入提高,入刑标准也应该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根据《司法解释》,在实践中不会坚持“唯数额论”,如果被告人有“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等8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会降低百分之五十。
【“两高”司法解释关于盗窃犯罪的数额认定标准】
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
数额巨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
【盗窃犯罪“数额较大”标准降低50%的8种情形】
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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