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两个月 “郑漂”中秋大多不回家

2013-09-24 17:00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阮海峰)“爸妈,儿子回来陪你们一起过中秋啦!”中秋节当天,在郑州工作的王建宾,一早就携妻带子赶到平顶山老家探望父母,他说,中秋就像春节过年一样重要,特别是老人能看到孙子,能不高兴吗?作为子女,也会感到很亲切、幸福。

  刚过去的中秋,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入法两个多月后的首个团圆节。连日来,“中秋,你回家看父母吗?”成为各地媒体和网友、市民争相议论的话题。9月24日,记者展开随机采访也发现,像王建宾一样,在异地工作的子女选择中秋节回家过节的并不算多。有7成“郑漂”今年不回家过中秋。

  记者采访发现,父母在省内及周边的人,回家几率相对高些,而如果要长途跋涉,很多人不会“回家看看”。

  不少年轻人认为,不想回家,不是不孝顺,而是“忙、远、贵”等因素。“以前中秋节不放假,不回也就算了,现在放假,却只有3天,弄得回也不是,不回也不是。”在郑州一家汽车公司上班的李桂兰说,她今年中秋没回甘肃老家看父母。  

  “假期只有三天,来回路上就要耽搁两天,回去住一天就得走,还不如打个电话问候他们。”来自东北,在郑州一家私企工作的王先生说。还有人表示,尽管不能回家,但要给父母打电话、发祝福短信。

  与漂泊在外不能回家的儿女们相比,多数父母缺很通情达理。“过节没回来没事,孩子工作忙。再说一年有许多节日,他不能老回来呀。”今年63岁的郑州市民刘大妈说,她的小儿子在北京工作,由于买房、结婚欠了不少外债,现在生活并不富裕。“我老了,啥都帮不了他,只要能给他减些负担,节省一点钱,我就很高兴了。”

  至于中秋节不回家看望老人,是不是违反了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许多郑州市民说,他们并不认为自己违法了。因为没有落实细则,“常回家看看”难以一下子执行。市民们建议,应从探亲假、带薪休假上保障年轻人“常回家看看”法律权益和义务。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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