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孤儿标准执行,严格为发放对象保密
我省将为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儿童(下称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目前,我省已下拨中央和省级对孤儿及感染儿童的生活补助金4675万元,将按照孤儿补助标准,对感染儿童进行补助,昨天,省民政厅传出针对这一特殊群体儿童的“福音”。
我省明确基本生活费标准为,全省亲属抚养的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600元,机构养育的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000元。各省辖市、直管试点县(市)按照不低于上述标准的原则,确定当地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从2012年1月1日起发放,近日将陆续发放到位。
感染儿童在申请基本生活费时,可出具相关证明,并填写《儿童福利证申请表》,领取儿童福利证。资金发放以县级财政部门直接通过金融机构社会化发放为主,对财政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现金形式发放,发放时要做好资金领取记录,并严格为发放对象保密。县级民政部门要将感染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与感染儿童监护人签订指导养育协议,参照孤儿指导养育办法加强管理,切实维护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权益。
(记者 蔡君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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