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要求审慎处理刑事再审案件 杜绝冤假错案

2013-09-16 18:1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 通讯员 贾轶凡)“依法纠错与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是当前条件下审判监督工作的两项重要职能。”9月16日,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主要为研究解决当前我省审判监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河南省高院副院长袁永新提出,随着刑事冤错案件和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案件接连被媒体曝光,再次将审判监督工作推向台前,对审判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批示中指出,审判监督工作事关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断提升审判监督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审判监督工作的质效和水平。

  “要坚持妥善处理民商事和行政再审案件,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依法审慎处理刑事再审案件,防止冤错案件发生;坚持稳步推进减刑假释工作,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袁永新要求,全省法院要正确认识新形势新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研究制定新措施,全力做好新时期的审判监督工作。

  对于民商事和行政再审案件,袁永新强调,既要坚持“实体权益充分救济”原则,又要充分考虑生效裁判的既判力,确保“纠的准、维的稳”,努力实现纠维兼顾、纠维适当;对于刑事再审案件,要正确处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正确处理新司法理念与旧生效裁判的关系,正确处理异地指令再审与原审指令再审的关系,切实防止冤错案件发生。

责编:王嘉懿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