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 通讯员 陈若禺 穆童)如今,越来越多“单身一族”希望通过婚介所、交友网站等找到自己的真爱,可有时候,找到的不一定是“真爱”,也可能是陷阱。
一名年过五旬的“半老徐娘”,借征婚之名,竟将两位七旬老翁玩弄于股掌之间。
2006年中旬,52岁的张晓玲以“常玉梅”的名义在中原区一家婚介中心做了征婚登记,没过多久就有一名姓王的老先生联系上了她。王先生年过七旬,丧偶多年一直没有再婚,子女都不在身边,寂寞的他就想找个老伴儿。通过婚介中心,王先生认识了“常玉梅”。
见了两次面后,“常玉梅”开始经常对王先生嘘寒问暖,关心他的饮食起居,这令王先生很感动。
“我们总一起散步,她很关心我,经常叫我注意身体。”久而久之,王先生对“常玉梅”产生了感情,希望和她共同生活。当“常玉梅”提出结婚要彩礼时,王先生二话不说,拿出几千元现金给了她。此后,“常玉梅”又以母亲住院、去世等理由,多次向王先生开口要钱,看着自己的心上人有难处,王先生拿出了自己全部的积蓄2万多元。
本以为两人能够共度夕阳红,未曾想2011年元月开始,王先生就联系不上心上人了,他这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同样被骗的,还有李先生。2009年,张晓玲在另一家婚介中心以“王玉梅”的名字也登记了征婚信息,并认识了69岁的李先生。随后,“王玉梅”又以母亲去世随礼、亲戚出车祸等理由多次骗取李先生现金共计27321元。2012年4月,发现被骗的李先生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12年12月18日,张晓玲被公安机关抓获。这时两位老人才得知,说好的共度夕阳红不过是一场骗局。
9月12日上午,中原区法院对这两起利用征婚进行诈骗的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张晓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婚恋类诈骗犯罪以骗取被害人感情为实施犯罪的基础,老年人征婚被骗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主审此案的法官陈艳艳提醒说,老年朋友在征婚时,要多与家人、朋友沟通商量,慎重行事,避免上当受骗。同时,作为子女平时也应对老人多一些理解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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