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9月9日上午,在新郑法院,见到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刘福安情绪激动,泪流满面,几欲下跪,“我是一个个性很刚强的人,但是这件事我不知道哭过多少次……”
1999年,刘福安和樊风琴发生矛盾,双方发生厮打,刘福安将樊风琴打伤。经省高院司法技术鉴定中心鉴定,樊风琴的伤情属重伤。
新郑市法院于2000年10月18日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福安有期徒刑七年,并赔偿樊风琴医疗费用等损失16958.6元。刘福安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1月8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之后刘福安多次向法院提出申诉,省高院以刘福安的申诉未能提供足以推翻原鉴定的新证据为由驳回刘福安的申诉。
“我认为这个鉴定书是脱离实际不客观、不公正。”刘福安说,“樊风琴的伤不是我打的,是自己摔伤的,属陈旧性骨折。”
认真听完刘福安的申诉,张立勇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刘福安的申诉理由以及司法鉴定结论,继续做好刘福安的思想稳定和法律解释工作。“如果是我们经过反复研究,确实是这里面有问题,如果案子办错了,我们一定要纠正,有错必纠。”
从9日开始,我省法院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法官将与自己办理过的案件的当事人面对面交流意见。
省高院立案庭庭长梁向阳说:“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是省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回访的过程也是法官与当事人互相交流互相论证的过程,通过案内案外社情民意的综合考量,对当事人诉求耐心倾听,对法官的不良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判决进行矫正。”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