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董彩红)“从今年4月1日起,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单次或多次就诊累计发生的合规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金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以再得到中国人寿提供的50%大病保险补偿,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昨日,郑州启动参合农民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费用筹资标准为15元/人,保险费用在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参合农民个人不需另行缴费。
“谢谢,太感谢了。”新郑市具茨山森林公园管委会柿树行一组74岁的赵留拴是肺癌晚期患者,5月4日至5月24日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共花医疗费16万多元。出院后,根据新农合报销比例,补偿了2万多元。昨日上午,赵留拴又收到了郑州市卫生局工作人员送来的大病保险补偿款60930.72元。
郑州市卫生局农卫处处长李海保介绍,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起付线为2万元,按照规定,根据分段补偿标准,最低可报销35%,最高可报销80%。同等情况下,在省内医疗机构看病的报销比例比省外高5%。
“补偿程序也很简单。”李海保介绍,参保农民在郑州市域内就医,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直补,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在郑州市域外就医,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需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市内九区参保农民到郑州市西大街新农合服务大厅申请结算,六县(市)及上街区参保农民到当地新农合服务大厅申请补偿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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