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院长:“微时代”要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

2013-09-03 18:10 来源:映象网

9月3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

9月3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

  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法官公平判案,为什么还会出现歪曲信息的传播?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看来,这主要是由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不了解裁判结果形成的过程,致使裁判结果的社会认可度不高。

  如何做到让群众满意?张立勇提出,要主动打开法院的大门,让群众既能看到办案过程、裁判结果,又能通过旁听、陪审、发表意见等形式,参与、感受司法过程。

  必须主动打开法院的大门

  “要允许群众对上网的裁判文书和直播的案件挑毛病、找问题、发牢骚、提意见,”面对近500名干警,张立勇说,必须主动打开法院的大门,创设更多群众参与司法的载体,提供更便捷的民意沟通渠道。

  司法公开不是单向的、静态的公开,而是需要公民积极参与的多向的、动态的公开。但有些法院对公开之后的效果不管不问,仅仅满足于将裁判文书挂在网上,缺乏与网民的沟通互动机制。

  针对于此,张立勇表示,要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平台,开通评论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审判的每一个环节,尽可能公开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形成民意分析评估报告,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参考。

  “微时代”要及时准确回应人民的司法需求

  最近,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的庭审情况进行了实时播报,在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同时,公开了庭审笔录,而且原汁原味,受到网友广泛关注,张立勇说,这表明我国在审判公开的道路上又迈出了一大步。

  “法院官方微博首次成为重大案件审理信息全面、权威、可靠的第一信息源,很好地回应了社会公众对重大案件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极大地压缩了不实信息、歪曲信息的传播空间,”张立勇表示,这也再次证明了公开就是最好的祛魅剂。

  同时,他认为,在这个人人都是自媒体的“微时代”,及时准确回应人民群众的社会关切和司法需求,也应当是各级法院的必备课。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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