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李国营 见习记者 成安林)昨日,东方今报记者从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加强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管理,严肃纪律,从即日起至11月10日,在焦作市统一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治理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类财政供养事业单位。
此次工作将主要针对以下十二类情况进行检查治理: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延迟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贴的;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焦作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如发现有“吃空饷”问题或自查自纠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情况,可通过来电来信方式举报。举报电话:(0391)3568562;通信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市政大厦1109房间焦作市纪委效能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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