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订桶装水掏“上楼费” 公司称属经销商个人行为

2013-08-22 06:4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购水的水票

  购水的水票

  昨日上午,家住九都路隆安星河华居小区的朱先生拨打本报热线(18837996211)称,自己订购的牡丹泉桶装饮用水在送水上门时,被无故加收了一元的“上楼费”。“买水票的时候不讲,送到家里才要钱。”朱先生表示,“一块钱不多,但是交得不明不白,让人在心理上很难接受。”

  疑问

  送水还要收“上楼费” ?

  “早上打送水站电话要求送一桶水,没想到送水师傅将水票收好后,还要一块钱‘上楼费’。”朱先生说,送水师傅的理由竟是天太热。“夏天最热的时候也没收过‘上楼费’,现在收合理吗?”朱先生表示很不解。

  “我想着一块钱也不多,就只好给他了。”朱先生告诉记者,他从2006年就开始订购牡丹泉的桶装饮用水,还是头一回听说有“上楼费”这个事儿。

  经销商个人行为 与公司无关

  对此,牡丹泉离子水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工作人员称“上楼费”是一个多月前开始收的,5层加收一元,6、7层加收两元,电梯楼则不需加钱。消费者购买的水票中,包含送水上门服务费。“加收的‘上楼费’,属经销商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该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送水站服务电话,接线的工作人员称,水票中包含的是“送水费”,而他们收的则是“上楼费”,两者是不一样的。

  “送水费”和“上楼费”,两者到底有何不同?该工作人员又含糊其辞,表示“并不清楚”。

  专家

  收费应以票面价格为准

  对此,社会学者、洛阳师范学院安锋教授表示,从市场经济层面看,登高楼层会产生劳务,使经销商成本增加。经销商应该懂得让利于消费者,虽然承担了一两块钱的支出成本,但收获的却是市场的美誉。

  “从法律方面来讲,消费者在购买水票时,便与商家建立了合同关系,消费者可以凭水票接受送水上门的服务。”安锋说,在此情况下,经销商在票面基础上的加价,就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若是成本增加,需要加收费用,经销商则可在之后的水票销售中注明增加“上楼费”一项。但在此之前的水票,还是要按照票面价格供水给消费者。(记者 陈龙 实习生 刘霖 文图)

责编: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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