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地上的施工人员。新华社发
炎炎夏日,仍有很多人在室外坚守岗位。早在2008年,我省就已公布高温津贴标准: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城市中露天工作的交通协管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绿化工人、联防队员等,大多数人对高温津贴表示“不知道”,少数表示“知道了也不敢要”。
我市目前有900多名交通协管员执守在100余个繁忙的交通路口,他们是高温露天工作的典型群体。然而,记者调查发现,6年来他们并没人领到这份应得的“高温津贴”。
协管员:
今年发了两个西瓜5斤白糖
中午12点,马路上近40℃的高温,未来路和郑汴路交叉口东北角,交通协管员张娟还在认真地疏导人流,蓝色工装已经被汗水溻透,她不时用胳膊抹一把脸上的汗水。
“热得很,一上午喝了4杯水,足有4斤,还会儿还是渴。”张娟指着挂在护栏上的大号水杯说。
是否领到过政府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
“从来没有,工资里就没有这一项。”
在我市其他路口执勤的协管员的情况都与张娟相同,在桐柏路中原路口执守近10年的李玉安说:“今年发的降温用品是两个西瓜和5斤白糖,其他啥都没有了。”
协管办:
连打3年申请,未见一字批复
据了解,我市900人的协管员队伍归属市交警支队统一管理,属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对象是“4050”下岗工人和就业困难人员。执行的是统一的最低城市工资标准,每月1240元。
既然他们的工资直接由财政划拨,那么政府文件上有明确规定的高温津贴为何还被拖欠?
对此,市交警支队协管办主任曹建勋也很无奈:“2008年国家就出台了发放高温津贴费的政策,规定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露天工作,每人每工作日补助10元,我们曾连续3年给相关部门打报告,申请发放高温津贴,但都石沉大海。”
曹主任从资料柜中取出相关材料,这是一份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豫劳社劳资)2008年6号文》,以及留存的一份申请为协管员发高温津贴的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上的落款日期是“2008年7月6日”。
“这是第一份请示报告,随后2009年、2010年我们以协管办和交警支队的名义连续申请,但市财政局都没有批复,所以高温津贴这事一直没法落实。”
■释疑
避开高温时段工作,还发高温津贴吗?
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周下发紧急通知,规定凡当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中午12点到下午4点期间,停止一切道路清扫保洁作业。
避开了高温时段作业,是否就不用发高温津贴了?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解释,调整工作时段属于对环卫工的劳动保护,只要是工作当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都必须发放高温津贴。
饮用水、药品能否冲抵“高温津贴”?
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部分企业的高温津贴并不以货币形式发放,而是代之以饮用水、药品等防暑物品。
“政府规定,高温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工作日10元,用人单位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等物品代替高温津贴,两者也并非‘二选一’。”郑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防暑物品和药品属于劳动保护用品, 而高温津贴必须是货币,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区分。
以哪个部门公布的温度为标准?
8月13日,气象台预报的最高气温为36℃,而媒体的报道却显示当天最高气温为40℃。
那么发放高温津贴的时候到底以哪个部门发布的温度为准呢?
郑州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说,目前,发放高温津贴是以河南省气象台发布的实时温度为标准的。
据记者统计,7月份,我市35℃以上高温天气为10天,8月份以来连续两周均为高温天气。
环卫工:
“不敢问,怕得罪领导丢了工作”
除了交通协管员,在城市中从事露天工作的还包括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绿化工人、联防队员等,调查中,他们大多数人对高温津贴表示“不知道”,少数表示“知道了也不敢要”。
“什么高温津贴?不知道。”昨日下午,在航海路桐柏路口附近一处写字楼工地,几个工人都说还没领到高温津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程管理人员说:“现在人工成本本来就高,日薪200多元了,不可能每天再发补贴增加成本,不现实,再说多发10块钱有啥意义?”
记者在街头采访了10余位环卫工人,他们大多表示天热时公司会给发风油精、水和毛巾,但没有发过钱,也不知道还有按天结算的高温津贴。“谁也不敢去问,怕得罪领导丢了工作。”
而在二七广场附近进行保洁的贺师傅是个例外,他刚拿到7月份的工资条,上面除了基本工资,还多了30元“降温费”。“也不知道这个是不是高温津贴?”贺师傅挺高兴。
二七区:
2000名环卫工下月发高温津贴
环卫工的高温津贴如何发放?市市政局说,环卫工的高温津贴由各区自己发。记者昨日电话咨询了二七区市政局清洁服务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该区归市政部门直管的2000名环卫工,下月起开始发高温津贴,至于发多少钱,还未确定,“要统计7月的高温天气,大概有七八天吧”。
监管:
劳动部门:未接过一例投诉
郑州市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表示,虽然他们开通有12333举报电话,但还未接到一例劳动者关于此事的举报投诉。
“出现这种状况,主要因为津贴钱数太少,劳动者不愿意冒失业的风险来举报。”
该局信息处工作人员分析说,除此之外,标准不够细化,并且非强制性,也导致这一标准执行起来很难。
郑州市人社局提醒,即日起,高温作业者如领不到“高温津贴”,可直接拨打0371-12333或0371-67439828进行举报。
对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将严格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责令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逾期不整改者,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案件给予公开曝光。
(记者 吴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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