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外遇惹怒丈夫 夫妻联手设局敲诈“第三者”

2013-08-13 17:5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 通讯员 高兵 王勇)得知妻子有外遇后,丈夫怒气扬言要给两人颜色看。胆怯的妻子为了自保,不仅对丈夫百般讨好,而且还联合丈夫秘密设局对情人实施敲诈。

  8月13日,新郑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超、魏丽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从犯郭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今年42岁的魏丽,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丈夫杨超常年在外工作,儿子读高中住校不常回家,下了班回家也总是自己一个人无聊。

  2012年5月16日,在单位组织聚餐活动中,魏丽认识了有家室的李建民。抵挡不住李建民的追求,魏丽和他开始交往,随后两人的关系越发密切,后来干脆在外面租了房子住。

  去年年底,杨超辞去了外地的工作回新郑发展,妻子魏丽的“反常”行为引起了他的怀疑。经杨超再三逼问,魏丽终于承认了与别人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

  怒气的杨超坦言要给两人颜色看。魏丽知道丈夫的暴脾气,为了“自保”,她连忙百般讨好丈夫,并且支招给丈夫如何收拾情人。魏丽告诉杨超,李建民有一辆奇瑞车,若是将车要过去,她就和丈夫两人好好过日子。于是,夫妻两人决定秘密设局敲诈这个“第三者”。

  今年3月26日晚,魏丽约李建民来到了租房处。晚上10点,待时机成熟后,守在门口的杨超用事先配好的钥匙打开了房门,随后,杨超携好友郭伟两人推门而入,将躺在床上的妻子和李建民二人逮个正着。杨超以李建民与妻子偷情为由,携郭伟对李建民进行殴打。接着,两人又逼迫李建民出具一张5万元的欠条及买车协议、收到条等,并将李建民的奇瑞轿车据为己有。后经价格鉴定,该轿车价值234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超、魏丽、郭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的财物价值734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其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做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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