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三年内有望实现养老不出社区

2013-08-05 07:01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8月2日,2013年洛阳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要在9月底前出台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操作办法,确定补贴人群、服务标准、审核结算办法等,委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专业服务机构,根据困难老人的身体状况和自身服务能力,设定不同的服务项目,供老人选择。

  日间照料中心获老人肯定

  工作日期间的上午7时许,家住涧西区的王素云老人都会早早起床,催促女儿、女婿把自己送到日间照料中心。

  “孩子们一上班,家里就剩我一个人。”王素云说,孩子们也提过请家政服务、钟点工等,但她不愿意,“花钱多,太浪费了。在日间照料中心,一个月才300元,不仅管午餐和晚餐,而且还有人照料我。”

  王素云今年87岁,去年不慎摔伤腿后,生活就无法自理。自从听说了有日间照料中心,她便来到离家最近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与王素云有同样想法的还有倪秋梗、强秀云等老人,都对日间照料中心予以了肯定。“老人们有的离这里挺远,要是日间照料中心再多些就好了。”王素云说。“再增些图书室就更好了。”倪秋梗说。

  三年实现养老不出社区

  王素云、倪秋梗的想法或许在三年内就可实现。《意见》规定,从今年起,洛阳市将利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作为具有公益性、福利性的日间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将基本实现“六有”,即有休息室、有餐厅、有保健室、有阅览室、有多功能活动室、有办公室,满足日托老年人在生活及心理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部分老人可享受无偿服务

  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实行无偿、低价、正常价格服务相结合的收费方式。对辖区内享受政府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按照有关政策,提供无偿服务;对低收入老年人,按照低于市场价格提供低价服务;对其他老年人,按照市场价格收费。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性,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实现志愿者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有偿服务相结合。

  此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及老年人服务站点用房还将纳入社区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中,可与社区用房调配使用、资源共享。(记者 章杰)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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