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将集中整治街头“狗患”

2013-07-26 07:11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洛阳将集中整治街头“狗患”

  给狗狗拴上狗链,文明养狗。

  近日,烈犬伤人的新闻频见报端,仅本报7月份报道的洛阳市犬只伤人事件就有2起。据洛阳市公安局养犬办负责人称,洛阳市每年被狗咬伤的市民大约在3000人左右。昨日上午,洛阳市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百日会战”第4次例会上,洛阳市委副书记刘应安在例会上表示,养狗管理不当,已经影响到了群众的生命和健康,治理狗患也是城市管理和体现城市文明的一部分,必须严抓,而且要抓好。

  市民遛狗多不带遛狗绳

  记者走访发现,大街上的很多犬主在遛狗的时候都不带遛狗绳,马路上也有不少骑电动车的市民把爱犬放在车上,带到公园散步。有的市民说,狗狗的管理不在是否办证,关键在于饲养人的素质。

  “小区的狗狗基本都没拴绳子,也没伤过人,但是每次遇到,都挺吓人的。”家住西工区唐宫路置隆花园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居住的小区养狗的住户特别多,小狗在小区花坛大小便是常事,不小心就会踩“地雷”。

  治理狗患需各部门协同作战

  据了解,虽然早在2006年,洛阳市就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意见》,2010年市政府再次下发《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但是洛阳狗患问题依旧严重。

  记者查阅《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登记、犬只留检和违法养犬行为的查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保障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注射和狂犬病人的医疗救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犬只经营机构、诊疗机构的营业登记及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园林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违法携犬进入公园、广场行为的查处;城市监察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并对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的查处等。

  “文件中都明确了各单位在养犬管理工作中所担负的责任,但时至今日,各单位责任并没有完全落实,基本是公安局一家在孤军作战。”养犬办吕姓负责人告诉记者。

  犬只留检所建设亟待规范

  据了解,洛阳市养犬超4万只,但办理养犬登记证的还不到四成。洛阳市治理养犬工作开展6年来,一直没有一个规范的犬只留检所,现在所用的犬只留检所只能容纳200只。据吕姓工作人员介绍,洛阳市现在每月能捕获流浪犬、无证犬500到800只,对无证犬和流浪犬,会通知饲养人来认领,“其他无人认领的犬只将会被送到农村。”

  据悉,下一阶段,养犬办将在遛狗时间以及周六、周日等关键时间段开展集中整治。将对全市主次干道、广场、旅游景点、重点地段以及市民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依法查处无证养犬、饲养烈性犬等违规行为。如果市民发现犬只扰民现象,都可以拨打110举报。

  (记者 侯梦菲 王亚鸽)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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