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都妇产医院《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已超过有效期一年多;并且该院已超出持有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媒体类别;该院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广告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这是7月19日,河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向本报回复的《关于对群众举报郑州商都妇产医院在互联网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中的内容,该《调查报告》认定,郑州商都妇产医院在互联网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省卫生厅:主观问题不容易界定患者:“商都妇产医院伪造病例”
6月26日,本报以《郑州商都妇产医院违规为患者做引产手术?》为题,报道了患者投诉郑州商都妇产医院违规做手术并且不开发票的问题,以及商都妇产医院对投诉内容所作的说明的情况。7月3日,郑州市卫生局在向省卫生厅递交的《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商都妇产医院报道调查情况的报告》中称,患者入院时妊娠期为“十三周加六天”,医院做的引产手术合法。对此,患者拿出证据,坚称入院时怀孕已超过14周。
7月9日,本报再次以《郑州市卫生局:手术符合规定患者:我有证据证明医院违规》为题作了后续报道。
7月19日,省卫生厅相关人员电话回复本报记者,针对报道的另外两家医院对患者梅梅(化名)的怀孕时间推算与商都妇产医院所称的怀孕时间不一致的问题,省卫生厅再次请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
调查称,梅梅在商都妇产医院所称的末次月经时间的确是2012年12月28日,并且有梅梅本人的签字。这位工作人员说,这其实是一个主观的问题,不容易界定,一般情况下,患者说什么时间,医生就会按照患者说的时间去推算。
对此,梅梅说:“我当时在商都妇产医院说的就是12月13日,商都妇产医院肯定在伪造病例,前几天我还在网上看到了这个医院伪造病例的报道。”
商都妇产医院网上发布医疗广告违规
在7月9日的后续报道中,本报还报道了群众投诉的商都妇产医院网上发布医疗广告涉嫌违规以及郑州市卫生局对此事的回复——郑州市卫生局称:“目前未发现商都妇产医院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对于这一情况,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再次对商都妇产医院网上发布医疗广告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报告》认定,郑州商都妇产医院在互联网上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调查报告》称,郑州商都妇产医院《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的有效期为2010年4月23日至2012年4月23日。2013年7月9日该局发现该院仍在开展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其超出有效使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该局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
《调查报告》还称,该医院持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发布媒体类别为影视、广播、报纸、期刊、户外
和印刷品,7月9日检查发现该院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核准的媒体类别,在互联网上发布“快速阻断妇科炎症,独家治疗方案一次治愈永不复发”、“三镜一丝微创技术助输卵管不孕女性开启孕育通道”等内容涉及疾病名称、医疗技术、诊疗方法,宣传治愈率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对此,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已向该院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的行为依然没有改正。(记者何永刚实习生宋霞丁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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