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人民日报及有关网站就方城县小麦种子坑农事件进行了报道。河南日报记者当日与方城县有关方面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
据方城县有关人士介绍,今年夏收前后,方城县小史店、杨楼、独树、古庄店、二郎庙等乡镇部分群众先后5次上访,反映种植的小麦——新麦26减产严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对此进行全面调查。
方城县调查结果显示,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方城县农业局副局长刘会合利用分管业务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明知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鉴定新麦26品种特性不适宜在南阳播种的情况下,在2012年9月制定该县2012-2013年度小麦品种布局指导意见文件中,擅自把新麦26确定为适宜推广品种,把由其妻任理事长的方城县兆丰粮食专业合作社购进的2.5万公斤新麦26小麦种子全部进行了销售,直接造成了使用此小麦种子的农民减产受损。
查明基本事实后,方城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依法迅速进行调查问责。目前该案件进展情况为:
方城县监察局已于7月2日对县农业局副局长刘会合作出停职检查决定,目前县纪委已对其立案调查,根据调查事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对销售新麦26种子的方城县兆丰粮食专业合作社,责令其停止一切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1.83万元,罚款1万元;对经销新麦26的方城县东盟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公安部门正在立案侦查中。
调查摸底,补偿农民损失。截至7月17日,已对核实清楚、群众无异议种植新麦26的农户,兑付现金补偿24.7万元,其余种植新麦26的农户正在做补偿数量(额)认定,预计7月25日前可全部补偿到位。
该县还组织公安、工商、农业等相关部门对全县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已查出经营假冒伪劣农作物种子或未经审定农作物种子案件2起,均依法进行了处理。(记者阙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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