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首席记者 余超 实习生 王姝 张亮)日前,有网友爆料称,他在信阳汽车站买长途车票,汽车站售的保险“保险单上竟然是别人的名字”。
7月18日下午,东方今报记者赶到信阳市信运汽车站。记者问售票员,没身份证可否买车票,售票员称可以。记者交完钱后,售票员给出了车票和一张(阳光保险集团)河南阳光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单。与网友投诉的情况相似,这张保险单上的姓名为“龚鹏”,并附有一个身份证号,并非记者的个人信息。
记者质疑保险单上是别的名字,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时,一名售票员称“没问题,都是这样,不用担心”。
对此情况,东方今报记者采访信运汽车站站长陈静,陈静解释,可能是操作人员的失误,错把前一位乘客的信息输入了进去。当记者提出想查看前一名乘客信息时,陈静却称电脑上不显示,根本查不到。对于售票员之前告诉记者,保险单上都不是乘客本人信息的说法,陈静称“这事绝不可能”!
信阳政协委员、律师黄国胜称,如上所述,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乘客与保险公司的合同关系就不能成立。如果保险是客车站帮保险公司进行代售,而且车站也承认错在车站工作人员,那么,乘客一旦发生意外,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无果的情况下,也可向客车站提出一定的赔偿。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