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房子才发现 租户把房子转租了
昨日,市民李先生来电说,他在郑东新区相济路与熊儿河路交叉口锦汇苑小区有5间门面房,现在租户违约,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把房子转给了第三方,而且还拆除了商铺内部墙体,他们提出对其终止合同,对方不同意。
甲方:“租房碰到了钉子户”
昨日下午3点,记者与李先生一起来到了这几间门面房,只见门面房外面堆积着大量砖块,在掀开一扇破裂的卷闸门进入室内后,内部墙体拆除痕迹一览无遗,几间门面房被打通。
李先生拿出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说,房子是2013年1月1日租的,从今年6月份就再没交过租金。他们来看房子,才发现租户把房子又租给了第三方,而且把本身用物业的电力线路也改了。该小区绿竹园物业张经理对此进行了证实。
李先生说,根据合同,租户这几点都是违约的。
在第二条租赁用途中:“乙方若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转借,需提前电子邮件告知甲方,且符合上面约定合法使用。”“他们转租第三方并未对我们告知。”
“他们打通墙壁根本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李先生说,他们违反第三条租赁期限中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或造成租赁房屋结构严重损坏”。
李先生说:“前段时间我们向租户提出了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对方却不同意,说装修房子都花了好几万,因为我们的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影响了他们办理相关营业证件,因此,不同意解除合同。”
“我认为租户在租房时就应该想到,新房办理房产证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如果走法律途径解除合同感觉耗时太长,现在感觉租房碰到了钉子户。”李先生说。
乙方:“这件事说起来比较复杂”
随后,记者与该合同乙方(租户方)刘先生取得联系。刘先生说,现在他人在广西,这件事说起来比较复杂,因在电话里无法核实记者身份,所以不便多说。
昨日下午5点,李先生再次致电记者,称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记者 张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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