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保监局组织18家保险公司成立共同体、签订自律公约的消息还在网上挂着。
购买车辆商业险时,保额要按购车价格+车辆购置税的总和来算,可一旦出现车损,却只按购车价格理赔。近日,有车主向本报反映河南保险业存在如此行规,必须多掏钱,还不能享受相应权益。记者调查发现,此种情况在省内较普遍,而不按这种方式核算保额的公司,还有被罚的风险。
这一行规到底是怎么来的?对消费者是否公平?法律人士指出,上述属于强制消费者超额投保,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同时还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省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已接到多起相关举报,目前正启动反垄断调查程序。
【调查】
【车主投诉:计保方式凭空多收600元】
保额按车辆购置价格+车辆购置税总和来核算,理赔只在购车价格范围理赔
7月16日,郑州车主葛先生到本报讲述了自己购买车险时遇到的怪事。
2012年7月3日,葛先生在郑州市富达汽车广场某4S店购买了一辆凯美瑞汽车,车款为162800元,购置税为13914.3元。由于是分期付款,他被告知须通过保险公司设在4S店里的代办处购买机动车损失险、盗抢险等车辆商业保险。
按照4S店工作人员的提醒,葛先生在保险代办处选择投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财产保险。保险代办员出具保单时,葛先生发现车辆商业险的价格比他此前购买第一辆汽车时的有些高。
代办员解释说,根据公司的规定,保额要按照车辆购置价格+车辆购置税的总和来核算。
葛先生认为,这种计收保费的方式不合理,以往购买商业险,保额按照车辆购置价格计算,如今将车辆购置税也算在内,需多交600多元。
既然保额要按照车辆购置价格+车辆购置税的总和来核算,是否出现车损时也按照总和核算的数额理赔?
代办员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如果车辆出现车损问题,无论是盗抢险还是车损险,保险公司只按车辆购置价格理赔。而这,是河南保险行业的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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