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
“常回家看看”赡养案开审
老人告儿子不赡养父母
庭上双方险些打了起来
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该法首次将“常回家看看”等精神赡养写入条文。
昨天下午,全省首例“常回家看看” 赡养案在中牟县法院开庭审理。
80多岁的梁大爷告儿子不赡养,梁大爷和他的儿媳妇因言语激烈一度还险些打了起来。
付晓东法官说,法院会尽量将儿子梁某“常回家看看”写进书面协议中,但不建议判梁某“多久回家看老人一次”,“因为一旦判了,将来的执行效果会怎样?不好说,儿子不去看老父亲,老人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若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最后双方的矛盾肯定更加激化,反而不利于解决问题”。
老人:儿子不带母亲去看病
昨天的庭审在八岗梁家村里的幼儿园进行,梁大爷看上去气色还好,老伴是被三轮车推着进的旁听席。
梁大爷说,他今年82岁了,老伴儿85岁了。他俩养了6个子女,3个儿子3个女儿,如今子女们都成家立业了。
在旁人看来,他俩的晚年应该是幸福的,然而,老人说起自己的大儿子直想掉眼泪。
梁大爷说,老伴在2010年晒被子时不小心摔了一跤,右腿摔骨折,再也站不起来,现已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当时,我找到大儿子,让他带他母亲去看病,没想到他说‘我忙,你想办法吧’。”他为此很生气。
而他的身体也不好,气管炎、哮喘、腿疼等疾病缠身,“每年医疗费这块儿,我和老伴就要占一大块,开口找大儿子要医疗费,他不仅不给,现在连我的生活费也不给了”。
儿子:每次见面,父亲对他非打即骂
“每次给他钱都是给一年的,今年媳妇去的时候还被他给骂出来了。”60多岁的大儿子梁某说。
梁某说,每次见面,老父亲对他是非打即骂。
“你每次都尽到义务了,老父亲还打你骂你吗?”
面对法官的问题,梁某似乎有许多的话要说,但又说不上来。
法官:应当在精神上多关心老人
“孝敬父母不仅仅是给父母提供米、面、钱等生活资料,应当在精神上多关心他们,子女应当常回家看看,一个电话、一句问候,使他们在有限的晚年过得舒心愉快。”
法官付晓东说,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赡养人不仅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更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给老人以精神慰藉,不得忽视、冷落老人。
付晓东说:“本案中的梁大爷和老伴需要的不仅是赡养费的问题,更多的还是希望儿子平时多关心,多和他说点贴心话,而不是一见面就掐架。”
付晓东希望通过今天的庭审,梁某能够好好领悟一下,从现在开始,从内心真正孝敬他们的父母。
(记者 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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