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财政厅、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联合发文,要求省直预算单位尽快办理公务卡,启动公务卡改革。若9月底前再不办理公务卡,省财政厅将暂停其用款计划审批。
背景
改革6年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国家财政部等要求,我省自2007年开始实施公务卡改革。所谓“公务卡”,是由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的信用卡。
省财政厅厅长钱国玉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省本级纳入公务卡改革范围内的已办卡单位达到946家,公务卡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8.3%,而现金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30%。
公务卡在减少用卡单位现金使用量、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财务监督、推动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效应已逐步显现。
但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认为,公务卡的改革仍比较缓慢,与财政部、省政府的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推进
9月底前再不办公务卡,暂停用款计划审批
昨日,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发文指出,目前省本级公务卡改革范围内的单位,要尽快申领公务卡,确保9月底前启动公务卡支付结算业务。
措施1
9月底前无特殊原因仍未启动公务卡改革,10月10日前要向省财政厅、省纪委、省监察厅写书面情况,单位负责人接受三部门约谈。省财政厅将暂停用款计划审批及国库集中支付(包括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办理,直至实施公务卡改革。
措施2
已开卡的单位,须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凡属强制结算目录明确的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再使用现金结算;10月起,省财政原则上不再办理向职工借记卡或单位代发工资户划转公务报销支出和公务活动个人借款。
措施3
严格控制各单位现金提取,超出现金提取控制比例部分,或特殊情况需要提取大额现金的,预算单位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向财政厅申报说明;若发放个人奖金、补助、抚恤金和劳务报酬,原则上应直接划转到个人借记卡,不再现金支付。
措施4
年终,若公务卡支出占非转账支出比重不到60%,省财政将调减该单位现金提取控制比例,授权支付额度由8%调至6%以下。“非转账支出”包括公务卡支出、现金支出之和,现金支出包括单位划转个人卡的公务报销支出和公务活动个人借款。(记者 王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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