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记者获悉,日前国土资源部表彰了10个第二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地级市,其中,焦作市成为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并获得1500亩用地指标奖励。
近年来,焦作市深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提出建设生态国土、科技国土、效能国土、人文国土目标,大力实施节约集约利用举措,向黄河滩区要农业用地、向山前坡地要工业用地、向浅山区要城市发展用地、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向空间要建设用地。拒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投资118个,节约用地8000余亩;规定产业集聚区新上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500万元/公顷,节约新增建设用地6000余亩;投入资金1.2亿元,实施黄河滩区宜耕地开发计划,新增耕地12万亩,补充耕地4.6万亩;开展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专项治理,收回闲置土地16宗1100亩,盘活闲置、低效利用土地1690亩,全市供地率达到91%。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由国土资源部具体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达标评比表彰活动。(记者李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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