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 通讯员 高兵 李晓莉)主动做好事让人搭“顺风车”的郑先生,没想到引贼上车,钱包内的2200元现金被贼趁其不备时盗走。7月15日,新郑市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以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本是好心帮忙不料却引来了一场祸端,这让郑先生很是郁闷。今年3月份,郑先生一家三口开车回新郑老家探亲。可晚上9点左右,郑先生却接到了公司领导的电话,说是有要事需要郑先生回去一趟。无奈,郑先生告别了母亲和妻儿,一人开车回郑州。
在开车行驶至村口处,郑先生看见不远处前方有一个人在招手。下了车,询问情况后这才得知,刚才招手的人是邻村的王某,他有朋友在市区出了点事需要过去一趟,但出来等了半天没见有出租车,只好硬着头皮拦车看看能否顺路送他过去。
郑先生看着焦急的王某,想着刚好顺路,不妨捎他一程,于是便热心的招呼王某上车。两人志趣相投,一路上聊得热火朝天,这不免让郑先生少了份戒心。
可让郑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王某在与他聊天的同时,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他旁边的钱包上。趁郑先生不备之时,王某悄悄拿起钱包装进了自己的口袋。下了车,告别了郑先生,王某匆匆的离开了现场。郑先生后知后觉上了车,这才发现自己的钱包已经不见,于是立即报警。最终,王某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7月15日,新郑市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以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任何场合都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在热心帮忙的同时也千万不能放松警惕,尽量不要给骗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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