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一个坑致使3辆车追尾
昨日,郑州市花园路机动车道上现大坑,一辆车因躲避不及急刹车,结果3车追尾。市政部门推测,塌陷为管线渗漏掏空路基所致,预计当晚可以修复。
事故
为避深坑急刹车,3车追尾
一个急刹,两辆汽车被追尾。昨日上午9时30分,郑州市花园路红旗路口南约20米西半幅机动车道上,因首车躲避前方陷坑急刹车,致3车追尾,路口出现一定程度拥堵。
记者到达现场时,3辆车仍停在机动车道上。第一辆是“五菱之光”面包车,车前不到1米的路面上,有个1平方米的深坑。坑内部空间呈锥形,深约1米,里面有泛臭浊水。
坑南约2米的地方有一窨井,上书“郑州市政”、“污”字样。坑边柏油路面,围着陷坑,有一道道半环形裂纹。“如果有重物,应该还会坍塌。”一司机猜测。
讲述
发现坑时已难避开,只能急刹
市民洪先生说,昨日上午9时15分,他驾车经过此处时看到了这个坑,但坑口只有西瓜大小。“当时,大部分车是骑着坑过去的。”洪先生说,之后可能有车轧到了坑的边缘,使坑越来越大。
几分钟后,刘先生驾驶“五菱之光”微客经过此处,正走着,前车突然变道,一个坑瞬间出现在眼前。
他赶紧踩刹车,万幸在离坑约1米处停住。惊魂未定,车后传来“哐哐”两声。原来,紧跟刘先生的第二辆车及时刹车停了下来,但第三辆车却没有刹住,与第二辆车追尾,而后,巨大的冲击力又推着第二辆车撞向了刘先生的车。
9时50分,一名交警带来几个反光锥,摆放在陷坑北侧。
律师
市政部门有一定责任
这起追尾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最后一辆车负全责。该车车主张先生说,他需要赔偿前面两辆车1700元,自己车辆的维修费用需要七八百元。他觉得,虽然事故诱因是路上的陷坑,但主要还是没有保持好车距。
对此,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的李华阳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市政部门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张先生可向法院起诉市政部门,请求赔偿。”
城管
晚上将派人处理深坑
昨日上午,记者拨打了郑州12319城管服务热线,联系到了此前到现场查看的工作人员。对于塌陷的原因,该工作人员推测是因 “坑下面的管道老化烂了,渗漏的水把路基掏空”。
该工作人员介绍,市内管道经常烂,他们准备当晚10时以后派人过去,连夜处理,“白天干不成,影响交通。”
道路检测
目前主要对市区道路进行针对性检测
今年年初,记者采访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养护科科长闫磊,他表示将对市区道路分步进行检测。“市区道路总里程较长,情况较为复杂,目前主要对一些病害多发道路进行针对性的检测。”昨日,闫磊接受采访时说,大范围的检测并不现实。
他表示,很多道路问题,都是由地下管线问题引起的,比如管线渗漏、破裂。“但怎么把道路检测和管线检测结合起来,这个问题比较头疼。”他说,管线检测费用1米约20元,道路检测也差不多,“如果分开检测,既不经济也不高效。”
养护一所冯姓副所长表示,红旗路至黄河路之间的花园路,地下管线存在老化问题,“平时所里有六七个人上路巡查,但巡查主要靠目测。”(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刘鸿翔/摄 河南商报记者 陈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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