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沈春梅 实习生 张毅 通讯员 王欣 若愚)没有干坏事儿,冯女士也“被临时工”了!只因为她受了工伤,单位想和她撇清关系,不过细心的冯女士收集了很多证据,最终成功为自己洗掉了“临时工”的身份。7月3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冯女士所在单位的诉求。
起因:意外受伤 要求工伤认定却被告上法庭
冯女士今年50岁,事发前在巩义市一家私营焊接材料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8月28日下午6时左右,冯女士在工作过程中突发意外,右手被对辊机轧伤,后被医院诊断为:右手严重绞轧伤;开放性外伤并血管神经、肌腱损伤;右手第2~5掌骨开放性骨折、脱位并伴有皮肤撕脱伤及肌肉毁损。
这次受伤令冯女士的右手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为了以后的生计,2012年9月20日,冯女士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当年11月16日,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为冯女士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
拿到工伤认定书,冯女士原以为自己以后的生活有了保障,可没想到,没多久她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冯女士所在的公司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冯女士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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