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业集聚区就业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有望在城镇落户。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发展改革委制订的《2013年河南省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里面透露了上述内容。
在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方面,我省提出,将加快保障性住房和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建设,鼓励参与全省保障性住房融资计划,优先将符合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就业人员及其家属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我省计划全年在产业集聚区新开工公租房10万套,并选择20个左右产业集聚区作为试点,推进产业集聚区就业人员市民化。
值得一提的是,在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方面,我省将全面放开县城入户条件,积极推动产业集聚区就业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城镇落户。
其中,《方案》明确,将在产业集聚区就业满1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未落户农民工享有城镇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允许产业集聚区就业农民工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享有相应待遇。
记者张渝实习生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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