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公布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调研情况,去年所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交通事故案件占42.1%,电动车成为引发事故的“大户”。
儿童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很多是模仿家长,暑假要来了,为了孩子们的安全,父母们今后千万别再“中国式过马路”了。
中原区法院
调研涉未成年人案件
四成多为交通事故
6月7日,郑州一高中男生骑电动车涉嫌逆行,遇到车祸错过高考;6月22日,郑州一对母子骑电动车遭遇车祸,伤情严重;6月26日,一高中男生骑电动车闯红灯,与轿车相撞身亡……近期,郑州的这几起交通事故,未成年人成了不幸的主角。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对2012年和2013年上半年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了调研。2012年该院少年审判庭收案76件,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案件32件,占42.1%。2013年上半年收案86件,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案件27件,占31.3%。
另外,在2012年32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为10岁以下儿童的有21件;独自过马路发生事故的7件;涉及电动车的有12件,占37.5%;受害人构成伤残的14件,占43.75%。
中原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翟红斌说,因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龄前儿童和低年级小学生受伤概率最大,而在中学生交通事故中,事故原因多是骑自行车或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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