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截图
昨日,河南商报报道了“罚款万元后,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以下称“管委会”)暂扣车辆造‘天价停车费’”一事,引发关注。
管委会称,暂扣仨月是“警示”,处罚后就放车了。郑州市客运管理处协调后决定,以后再扣车,要换个停车费便宜的地儿。
追踪
车辆暂扣仨月是“警示”
昨日,河南商报报道“非法营运车辆被罚后车辆被管委会暂扣,一天停车费高达96元”一事,但管委会是否有权暂扣三个月车辆,为何把车辆停在一个月停车费近3000元的停车场,疑惑待解。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管委会,管委会党办负责宣传的罗姓工作人员解释,“暂扣三个月”是对非法营运者的一种“警示”,该规定是会议上决定的。
“这是(管委会)党委研究形成的意见。”管委会副主任王伟称。
管委会的一份《郑州火车站地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显示,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并在4月3日到6月30日进行集中整治。不过,并未对暂扣车辆及暂扣车辆停放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王伟称,一般交了罚款就会放车,顶多因征求领导意见耽误一两天。但非法营运车辆的车主及相关执法人员都对此说法予以否认。
至于为何把暂扣车辆停在收费高昂的火车站西广场地下停车场,王伟表示,“我不太清楚,谁扣谁知道”。
罗姓工作人员则称,管委会的管辖范围就这么大,只能停在这儿。
对于个别车主“管委会与停车场联合牟利”的说法,她称,费用都是交到市财政的,“难道我们和市政府联合牟利吗?”
进展
再扣车辆 停到便宜点儿的地方
作为非法营运的一个执法主体,郑州市客运管理处稽查大队长期把火车站地区当成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的重点地区。
对于这段时间与管委会联合执法,该队队长牧童称,火车站地区是重点地区,有暂扣车辆一两个月再处罚的情况,但处理过了就应当放车。“处理车,俺也不当家。如果想先处理,需要和暂扣车辆小组提前沟通。”
由于暂扣的车辆停放在停车费高达每天96元的停车场,不少被扣车辆的车主高呼这是“二次处罚”或“变相处罚”。
且有知情人士透露,这段时间联合执法时,大多是管委会的人员把车开到了那个停车费昂贵的停车场。
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执法人员也称,“平常郑州市客运管理处暂扣的车辆,一天停车费才一二十元,停俩月也就千把元钱,而在这儿停俩月要花近6000元,费用确实太高。”
6月27日,牧童与管委会相关人员沟通决定,“再暂扣车辆,就换个便宜的地儿停。那些停车场一天的停车费用也就一二十块钱”。
观点
管委会无权规定“暂扣车辆”
律师常先生认为,暂扣三个月的规定是种强制措施,火车站地区管委会作为郑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并没有制定这项规定的权利。
有两个问题,一、关于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是否有法规支撑它暂扣;二、它是否有权限暂扣。他称,这些问题如果不明晰、不透明、不公开,个别部门很容易越权、乱作为。
(记者 张君瑞 实习生 徐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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