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佛寺镇土管所原所长龚某为收取巨额罚款,滥用职权,致使50多亩良田被违法占用。更可悲的是,滥用职权事件暴露后,龚某为掩盖犯罪事实,竟指使他人对举报人进行报复,致使举报人死于非命。近日,被告人龚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新蔡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2010年至2012年6月份,被告人龚某在任新蔡县佛寺镇土管所长期间,明知其分管辖区内村民非法占用可耕地建房,没有依照相关法律限期拆除违章建筑,也未上报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立案查处,而是对非法占地建房户进行私自罚款,罚金累计482790元,致使村民非法占地50余亩,给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龚某的所作所为引起当地群众的极端不满。其中,该镇村民万某多次到有关部门控告、举报。龚某因此受到领导的严厉批评,遂对万某产生怨恨。为掩盖犯罪事实,龚某与被告人展某等人预谋后,龚某指使被告人展某找人将万某“收拾一顿”。
2012年6月20日23时许,展某以提供毒品为报酬,找来吸毒人员王某,持刀窜至新蔡县佛寺镇万某家中,对万某胸部及背部连刺两刀,致使万某心脏破裂死亡。
近日,新蔡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和展某犯故意杀人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分别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龚某主观上有伤害万某的故意,但无法证实龚某对万某的死亡持有希望或放任态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陈磊 特约记者 朱剑锋 通讯员 杨凯 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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