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砍伐的树木
南阳市的刘先生在租赁的20亩荒地上种植了1.5万余棵速生杨树,经过6年多的精心培育,曾经的20亩荒地已经变成一片林海,长势喜人。然而,今年6月1日晚,有人动用大型机械,一夜间将这20亩土地上的1.5万余棵林木全部推倒毁掉。事发第二天报警至今已有20多天,事情没有得到任何进展,没有相关任何部门和个人出面给刘先生一个合理的解释。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南阳市森林公安局,负责此案的张姓副局长说,案件还在调查中,因为没有找到毁树人,还没有立案。
刘先生告诉记者,2007年3月,他与南阳市体育局协商,租赁了位于滨河路市体育中心西北角靠围墙的20亩荒地,约定租赁期限为10年。“当时那片荒地杂草丛生、建筑垃圾成堆,我们经过铲车清理、土地平整疏松,前后花费25万余元种植了1.5万余棵速生杨树,平时雇人负责管理。”刘先生说,2012年农运会前,他们发现包括林地在内的大片土地被河南建业(南阳)房地产公司围了起来,只留了中州东路一个出口,“当时想建业这样的大房地产公司定会按照国家规定协商处理的,也就未太在意”。
今年6月1日早上,刘先生接到林地旁边居民通知,称前一天晚上杨树全被推土机推倒了。赶到现场一看,刘先生惊呆了:20亩杨树林已被夷为平地,地里随处可见堆积成山的碗口粗的树干及很深的轮胎印。报警后,南阳市公安局仲景派出所处警,经过询问、勘查现场后称此案性质恶劣,属于特别重大的滥伐林木犯罪,应该由南阳市森林公安局管辖。
南阳市森林公安局接到该案后,时至今日已经过去20多天,刘先生亲自上门或者打电话询问,均被告知正在办理之中。
记者昨日上午致电南阳市森林公安局,接电话的张姓副局长告诉记者,该案背景很复杂,正在调查中。
记者问:“立案了吗?”
张姓副局长回答:“目前还没找到毁树人,无法立案。”
对此,刘先生不解:20亩林木一夜被毁,不可能是某个人所为,况且当时动用了大型机械,事后他们也给警方提供了嫌疑(单位)人。“20多天过去了,警方没能找到作案人?恐怕说不过去吧。”
对于该事件的进展情况,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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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地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幼树500至1000株,滥伐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王海锋/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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