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突遇暴雨,发动机进水了,他索赔遭拒,还被合同绕晕了
法院:保险合同前后矛盾,保险公司应赔偿
暴雨导致的车损,买了机动车损失险就能获赔。但发动机进水造成车损,不少保险公司明文规定,遇此情形拒赔。
不过,三门峡的张先生选择和保险公司叫板,要求赔偿零件费用、工费等共计12000余元。
事件
暴雨天发动机进水
车辆受损索赔遭拒
去年7月13日,三门峡湖滨区的张先生开车行驶至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时,因突降暴雨,发动机熄火,车趴窝了。
张先生说,他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三门峡分公司办理了机动车损失险,保险金限额是16.48万元,期限为2012年3月30日0时起至2013年3月29日24时。他立即向该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当即出险。
是年7月25日,张先生把车送到当地一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修理,共计花了13254元,实际结算12100元。
此后,他和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但保险公司认为,“车辆没有投保涉水险,其车发动机是因涉水过程中遭水淹所损坏的,不属于保险范围”,因此只赔偿车辆拆装、清洗内饰费用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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