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乱开抗生素?这下可要小心了。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省卫生厅又出重拳,严格规范各个医院对抗生素的使用。
实施责任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全省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目标管理责任承诺制度。
省卫生厅要求各省辖市卫生局局长与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人签订《河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书》,对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对医疗机构第一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相关医务人员实施相应的责任追究,并将结果予以通报。
同时,省卫生厅规定,医院每个月必须对四分之一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生处方、医嘱进行点评。对不合理用药前10名医生,在全院通报。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生,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6个月内不得恢复。
此外,对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问题严重的,撤销科主任行政职务。
门诊抗生素不超两成
根据要求,各个医院门诊处方抗菌药物的使用以单药为主,原则上不超过3天,最多不能超过7天(特殊病种用药除外)。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能超过六成,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能超过两成,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能超过四成。
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35种。 (记者 李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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