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卸车挂掉广告牌砸中私家车 车主索赔贬值费存争议

2013-06-19 19:0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 通讯员 王新 陈若禺)一次天降横祸,让私家车主陈某的爱车几近报废,在与责任人宋某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陈某一纸诉状将宋某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6月19日上午,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事件】货车车厢挂掉路面广告牌 7辆车被砸

  今年1月8日18时许,宋某雇佣的司机王某驾驶工程车沿中原西路由西向东行至西四环时,发生了意外。

  “我当时在外地,接到王某的电话,说是等红灯时发生了车祸。”宋某称他当时并不在现场,但听王某紧张得声音都变了,感觉自己可能摊上了大事。

  原来,王某驾车在等待红灯时,不知何故该自卸车的货箱突然升了起来,将一横跨道路两边的巨幅广告牌挂坏,损坏的广告牌向后倾倒,砸向了后方的其他车辆。

  “我的委托人当时就跟在这辆工程车后面,突然祸从天降,巨幅广告牌一下砸中了他的汽车车顶,整个车架全部变形,幸好人受伤较轻。”法庭上,陈某律师向法官叙述着事发时的情况。

  突然发生的意外造成自卸车后共7辆汽车受损,其中40岁的陈某驾驶的雅阁轿车因为紧随自卸车,被倒下的广告牌直接砸中车顶,车辆严重变形,几近报废,受损最为严重。

  事发后,经过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车辆的登记车主正是宋某,该车买有交强险和30万元的不计免赔三责险。

  【争议】贬值费到底赔不赔

  天降横祸使陈某的爱车几近报废,因与货车车主宋某协商赔偿不成,于是陈某将宋某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至中原区法院。

  陈某要求对方赔偿自己车辆损失费、车辆贬值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2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6月19日上午,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双方围绕赔偿的具体数额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陈某提出的2万元贬值费到底该不该赔。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

  主审该案的王斌法官表示,关于间接损失,之前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与当事人间争议较大,但随着去年年底最高院司法解释的出台,已经明确了部分间接损失属于交强险和三责险的赔偿范围,但贬值费并未明确其中,法院将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依法作出适当的判决。

责编:王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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