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们收麦回来后,摊位没了 张郁/摄
麦收时节,商户们回家割麦了。回来后发现,租下的铺位已变成工地。
对此,市场管理方说,三天不营业,收铺是合同规定。
不解
回家收麦,商铺被收
昨日上午11时许,郑州市工人路与长江路交叉口的工人南路农贸市场门前,坐着20多个人。
他们是这里的商户,几天前被市场管理处收走了铺子。
“6月8日回老家收麦,12日赶回来准备出摊,却发现市场成了大工地,里面的摊位没了。”商户曹先生说。
商丘睢县的周师傅说,他们跟市场签了1年的合同,交了2000元押金,租金已经交到了今年9月份。商户们去找市场管理方理论,却被告知是他们违约了,“3天无故不营业,市场方有权收回铺位,合同里写得很清楚。”
“农民收麦天经地义,你不能因为这个就收俺的铺位啊?”有商户不解。
回应
收铺有理有据
昨日,市场管理处负责人吴先生说,收回商户的铺位,有据可依。
他向河南商报记者出示的租赁合同书显示,“商户无正当理由,连续3天未能正常营业的,市场管理方有权解除合同。”
吴先生称,市场4月份刚开业,正是聚人气的阶段,“要是大部分铺位空着,哪有人气?还有些商户一次买六七个铺位,就是想转手加价卖出。”
对于商户“收铺位之前没有通知”的质疑,吴先生称,11日清理铺位前,也曾想过通知商户,但不少商户手机换号或关机,联系不上。
对此,商户们说,“我们的手机没换号,这两天都开着机,他们也没给我们打过电话。”
“如果商户们愿意回来经营,以前的事既往不咎。要想不干走人,那就按合同上约定的条款来。”吴先生说,市场管理方愿意安排商户入驻,不再另收钱。
一些商户却“再也不想在这个市场摆摊了”,“退我们押金和房租,我们走人。”
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廷瑛分析称,合同法约定,在单方面解除合同前,当事方必须向对方发书面信函,“没告知对方就单方面采取行动,是有些不合适。”
(记者 姬中贵 实习生 王杰 高瞻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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