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离世存款不知密码 郑州法院快审解决“休眠存款”

2013-06-13 18:4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 通讯员 陈若禺 穆童)亲人去世,银行留有存款,如果知道密码,那就有可能将存款取出。可是,如果不知道密码,那就非常麻烦。因为银行规定,想要取款,必须先去办理各种证明,还要进行公证,甚至不得不到法院打一场“取款官司”。

  6月13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最终法院通过快速审理帮一对母子拿到了这笔“休眠存款”。

  丈夫去世留下一张存折

  “丈夫去世后留下一张存折,可我不知道密码,钱也取不出来,这可怎么办?”陆某的突然离世,给妻子王女士留下了一道难题。

  2012年12月20日,王女士的丈夫陆某因病不幸去世。在清理丈夫的遗物时,她发现了一张存折,存折上显示余额为3251.08元。

  王女士决定把钱取出来,但问题是她并不知道密码。

  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拿着丈夫的死亡证明和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找到银行说明情况,希望将存折中的钱取出。

  可却被银行告知,要想取出存款,必须先去公证。

  想取存款得花千元公证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王女士,如果家属知道储户的密码,就可以直接取款。而在不知密码的情况下,就必须出具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或者遗产所在地的公证书。

  取自己丈夫的钱还需要公证?王女士怎么都想不通,但王女士还是找到公证处,咨询了公证的程序和费用情况。

  这一打听,新的问题又来了。

  “公证更麻烦,不光程序特别繁琐,需要我丈夫的各种证明材料,最后还需要支付1300元的公证费。”一听说还要交那么多钱,王女士可急坏了。

  她说,自己家境本来就不富裕,常年都要靠吃低保过活,而如今家里的顶梁柱也突然去世,这1300元对我们来说可是一笔不小数目。

  为了尽快将存款取出,2013年3月,王女士和儿子小陆将银行诉至中原区人民法院,要求银行支付存款3251.08元及利息。

  法院快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面对起诉,银行方面也表现的很无奈,并且表示,他们这样做也是为了保护储户的利益。

  据银行工作人员称,根据储蓄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存款人去世的情况下,配偶或子女想取钱,必须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公证这笔遗产的归属。如果不履行这一手续,财产一旦落入非合法继承人的手里,就很难监管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储蓄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本案中王女士和儿子小陆系陆某的法定继承人,且陆某无其他法定继承人,故其二人在陆某死亡后作为陆某的法定继承人,有权享有陆某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合法储蓄合同关系的权利。

  6月13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一审判决:银行向王女士、小陆支付存款3251.08元及利息。

  据了解,拿到判决书后,银行已经将存款及利息支付给了王女士及儿子小陆。王女士表示,正因为有了法院的判决,才为他们避免了支付高额的公证费,快速拿到了存款。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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