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将邀更多人民陪审员参与职务犯减刑、假释把关

2013-06-07 06:15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我省将邀更多人民陪审员为职务犯减刑、假释把关

  7月底前,全省中院要就人民陪审员参与把关情况“交作业”

  职务犯罪缓刑率高、假释率高、减刑率高一直备受各界诟病。6月6日,记者从省高院在新乡召开的减刑假释审判工作会上了解到:为让阳光照进减刑假释的“暗箱”,我省法院决定引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参与减刑假释,并要求,今后凡是减刑假释案件必须开庭,凡是涉及职务犯罪的副处级以上干部,想减刑必须上报省高院。

  职务犯减刑假释将被置于阳光下

  凡是减刑假释案件必须开庭,特别是职务犯罪

  遏制提“钱”出狱没有别的招数,仍在权力制约一途,司法公开就是实现权力制约的前提。省高院副院长袁永新在会上表示,近两年来,全省法院对监外开庭审理、网络视频直播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了积极探索,弥补了群众不能自由旁听狱内庭审的不足,扩大了减刑假释的社会公开度,使减刑假释工作与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近。

  袁永新表示,过多过滥的减刑、假释已引发了社会的质疑和不满,必须遏制乱减刑、滥假释,要严厉打击一些减刑、假释背后的司法腐败问题,尤其是对职务犯的减刑要严格控制,能不减刑的就不减刑。凡是减刑假释案件必须开庭,特别是职务犯罪。全省中院从今年开始,凡是涉及职务犯罪的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减刑的,必须上报省高院;副处级以下减刑的,要报到省高院备案,实行裁后备案制度。

  将邀请更多人民陪审员监督减刑

  今年7月底前,全省中级法院要就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工作情况“交作业”

  减刑、假释若在司法的“暗箱”中运行,腐败就难以避免,让阳光进来,“乱判刑、滥假释”自然就失去了存在的空间。公开,既要面向检察机关,更要面向社会大众,尤其是对减刑、假释结果的公开,将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检察机关和社会大众成为“睁眼瞎”,从而让监督的力度迸发。

  袁永新强调,我省法院在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的同时,已开始引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参与减刑假释的庭审。在减刑假释案件中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弘扬了司法的透明公正,同时也延伸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对法律的监督从高墙外延伸到高墙内。

  今后,全省法院将进一步邀请更多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更多的减刑假释案件。今年7月底前,全省中级法院要向省高院书面报告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工作情况总结。今后,全省中级法院都要在减刑假释工作中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团实践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组成人民陪审团,对一些重点和敏感减刑假释案件进行观审,为合议庭评议提供参考意见。

  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刘婷婷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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