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保证书”案当事人李怀亮 申请国家赔偿

2013-06-04 06:54 来源:东方今报

  映象网讯(记者 王俊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死刑保证书”一案又有新进展。6月3日,东方今报记者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当事人李怀亮已向该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赔偿项目共14项,申请赔偿总金额为379.67万元。据平顶山市中院透露,目前只是收到申请,但是还未立案。

  2001年,平顶山市叶县湾李村村民李怀亮因为涉嫌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公安机关批捕。此后,此案历经三次一审判决,但判决都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上级法院驳回重审。2004年,平顶山市中院在证据不足、争议较大的情况下,为了避免被害人家属上访,与家属约定尽量判李怀亮死刑,即“死刑保证书”案。2013年4月25日,平顶山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事实不能成立为由,判决李怀亮无罪,被关押了12年的李怀亮当庭释放。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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