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一批干部任免情况。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任命宣学伟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光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任命张丽、许欣、李红芬、邹波、刘万喜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刘静生、张瑞敏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任命余斌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胡保钢、吴江、孟国祥、康健民、乔志华、袁其生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赵国豪、付黎明、王展、王翠、连向波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检察员;
免去欧培彦、董鹏修、曾树林、焦五三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新法、赵建义、李长斌、张春喜、张庆生、崔正华、黄琴、吴丽娟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任命冷随兴为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齐曙光为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商敏为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宫鸣的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批准任命朱亚滨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其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胡保钢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记者 齐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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