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丈夫卖儿养小三 历三年寻亲子养母索款

2013-05-29 06:56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儿子过去的照片,她一直存在手机里

    儿子过去的照片,她一直存在手机里

    提起儿子的事,她忍不住落泪

    提起儿子的事,她忍不住落泪

  2009年,她发现丈夫出轨,负气外出打工。数月后回家,发现亲生骨肉被生父换了2.6万元。3年后,她找到了自己的儿子,却说:“如今,心里更加痛苦了……”

  事件

  生父卖儿养小三?

  5月20日,因谐音“我爱你”,被网友称为表白日。而这天,35岁的陈楠(化名)拿起了电话,向电台倾诉了自己的故事,请求网友帮其寻子。

  随后,郑州广播电台发布官方微博称:陈楠的前夫出轨,2010年夏天他将亲生儿子卖掉养小三。据了解,孩子被以2.8万元(后了解为2.6万元)卖到平顶山市叶县汝坟店镇,买家好像是个卖化肥的。孩子现在已经4岁多了。3年来,她从来没有放弃过寻找自己的亲生骨肉,也到叶县去过,警方说没线索。

  消息发出后,被众多网友转发。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转发微博表示,将核查此事。明星马伊琍转发微博称,这样的人应该判刑。

  5月23日,从警方那里传来消息,孩子在平顶山找到。

  讲述

  丈夫曾经对她百依百顺

  在郑州京水村一个30多平方米的出租屋里,河南商报记者见到了陈楠,她现在带着二女儿租住在此(大女儿外出打工)。一张宽1.5米左右的床,一个煤气灶,一张破旧的餐桌,组成了她的家。“每月房租110元,离工厂近,孩子上学也方便。”

  陈楠说,自己老家在许昌市襄城县王洛镇东村,1998年嫁给了西村的刘阳(化名),之后的几年,他们相继有了两个女儿,“那时候家里穷,我带孩子,他还帮着洗衣做饭,对我也百依百顺。”

  2003年,刘阳开始自己办养鸡场,两年后又卖起了饲料,买了一辆面包车。比起以往,生活富裕了很多,但陈楠却发现了问题。

  丈夫出轨,她离开了家

  “2009年3月,我又生下了一个儿子。也是在那一年,我们开始吵架,他打电话总是背着我,不让我碰他的手机,晚上说走就走,说是去厂里。”陈楠说,那段时间,养殖场确实忙,她也没在意。

  “快到冬天的时候,我发现二女儿穿了条新裤子,就问她哪里买的,闺女告诉我是阿姨送的。”

  想起丈夫之前的种种行为,陈楠感觉事情有点不对劲,于是质问刘阳。“最后,他承认自己确实在外面养了女人。”

  2010年年初,陈楠和刘阳正式分居,陈楠带着大女儿去县城打工。“半年后,收到传票,说刘阳贷款未还,找不到他,只能送给我。”

  陈楠说,那时候她因为想念孩子,再加上传票的事,就回到了老家。“可到家后,刘阳竟然威胁我,说要跟我同归于尽之类的话。”不久后,陈楠选择了去南方打工。

  回家发现儿子不见了

  陈楠说,2011年夏天,刘阳找到她,称自己会悔改,以后好好过日子,劝她回家。“那时候,我也想念家中的女儿、儿子,就跟着他回去了。”

  回家后的陈楠没有发现儿子,便问刘阳,儿子哪去了?“这时候,他一下子就跪在了地上,说‘我把儿子卖了,卖了2.6万元,我会把儿子要回来,咱以后好好过’。”

  这时候的陈楠一下子就蒙了:“就像天塌了下来,生活一点意义都没了……他既然把儿子都卖了,这婚必须离。”同年,刘阳和陈楠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陈楠说:“我今年35岁了,我不图啥幸福不幸福,儿子找到了,才是幸福。”

  陈楠称,自己也想过报警,但因为不知道报案程序,以为报案很花钱,感觉自己没能力,所以一直没有报案。“后来出来打工,在老乡的劝导下,我才选择了报案。”

  遭遇今年5月23日,经多方寻找,陈楠的儿子在平顶山叶县汝坟店镇被找到。但陈楠却表示:“儿子找到了,我心里却更痛苦了。”

  “儿子找到了,心里却更苦了”

  

  陈楠介绍,儿子被找到后,现任孩子的养父养母称,可以把孩子归还给她,但需要她支付一笔抚养费。

  “我不会放弃孩子,也不会掏这个钱。难道让我拿自己的钱,买自己的孩子?”

  陈楠说,她现在能做的就是努力工作,好好赚钱,随时做好打官司的准备。

  据了解,刘阳因为贷款问题,被平顶山警方抓获,现在叶县监狱服刑。

  警方

  父亲的行为不属于买卖儿童

  昨日下午,许昌襄城县公安局宣传科一名工作人员称,孩子的父亲因为家庭情况不好,把儿子送给别人养,不属于买卖儿童行为,构不成犯罪。

  “孩子的生父把孩子送人的时候,签了一份协议,称‘自己因无力抚养孩子,经家人同意,把孩子送人’,并表示永不相认。”该工作人员表示,对方看刘阳可怜,同情他,就给了他2.6万元钱。“目前,这事已不属于案件了,孩子的问题,需要双方协商。”

  河南商报记者从办案民警那里获悉,刘阳离婚前,因不满前妻太强势,确实有出轨行为。

  养母

  可以归还孩子,但要付抚养费

  对于孩子能否回到生母身边,孩子的养母说:“他们在孩子一岁的时候将其送来,说自己无力抚养,现在孩子四岁了,又要要走,我们也很为难。”

  孩子的养母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在孩子两岁的时候,他的生父曾来过,说要带走孩子,他们表示可以带走,把钱归还就行。“可他当时又说不要了。现在过去几年了,生母又来要人,这算什么?”

  孩子的养母介绍,把孩子要走可以,但要支付这三年来的抚养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孩子也是我们看着一点点长大的,我们给他看病、照顾他的吃喝拉撒,当亲儿子一样对待,这笔钱不是买回儿子的钱,是该支付的抚养费。”

  律师

  拐卖儿童和收养区别在于是否存在利益关系

  对此,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认为,这个事情本身就存在争议,刘阳的行为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关键是要看他收的2.6万元钱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如果说之前有预谋,商量好的要付钱,就构成了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事情需要警方介入调查。”

  张少春说,陈楠如果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需要法院的综合判断。“至于抚养费的问题,法院也可以一并判定。”

  张少春介绍,拐卖儿童罪,是指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收养、送养行为是指,对孩子有监护权的人(一般特指父母),因经济原因无力抚养,故送他人养。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他指出,拐卖儿童和收养、送养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存在利益关系。

  (记者 孙科/文 实习记者 唐韬/图)

责编:南乐天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

专题推荐

度假季 沙滩女王泳装扮美记

度假季 沙滩女王泳装扮美记

眼看气温开始攀升,不性感怎么点燃夏日热情。要性...

7月内地影市观影指南

7月内地影市观影指南

七月向来是各路大片“占山为王”的时候,而这个七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