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 通讯员 于红涛)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4月23日,省高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庭审“三同步、两公开”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省法院推行庭审“三同步、两公开”工作机制。
庭审“三同步、两公开”是指在审理案件开庭时,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以下简称“三同步”),公开展示庭审证据、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以下简称“两公开”)。
据悉,省高院要求设备配置要实现法庭本端同步录音、同步录像、同步笔录显示,满足庭审过程中证据展示、法律法规显示等基本功能需求,确保能录、能储、能调,数据能够及时传输。
各试点法院根据情况在已经建成的科技法庭基础上升级改造,或者在庭审直播法庭上增加“三同步、两公开”功能,并配备专门技术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调试、维护,保持稳定、可靠运行,确保庭审图像质量高、庭审录音音质清、同步显示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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