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工资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欠10名以上劳动者4万元以上即可入刑
在河南,欠薪多少会被判刑?现在有了明确答案: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4万元以上。
恶意欠薪细则
我省已敲定
近日,河南省高院通报了《关于河南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公布我省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2011年5月1日新设立的一项罪名,最高法院于2013年1月16日发布司法解释,明确“劳动报酬”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而区别于劳务报酬,后者应通过民事程序解决。
省高院介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入刑2年来,全省法院已经审结1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14人获刑。
A.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河南省的定罪标准:
1.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
2.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4万元以上
B.逃避支付的情形及“数额较大”的上下幅度标准:
1.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
2.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这个数额标准是咋确定的
省高院相关人士介绍,如此确定恶意欠薪入刑的数额标准,考虑到以下两个因素:
一是河南的经济水平在全国排名中游,所确定的数额应当在最高法确定的数额幅度中等偏下。同时,近年来河南经济发展速度较快,考虑到今后几年的量刑适用情况,该数额还要有前瞻性。
二是确定的数额标准不宜过高。目前河南一类行政区域的最低工资是1240元,因此拖欠1名劳动者3个月的工资,一般不超过4000元,因此把拖欠单个劳动者的报酬数额确定为“拖欠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
(记者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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