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只有贯彻落实新刑诉法,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冤假错案。”5月14日上午,省法院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为全省法院系统作《新刑事诉讼法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影响》专题讲座。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立文出席本次讲座。全省法院干警在郑州及各地市会场收看此次讲座。
陈瑞华就修改后刑诉法有关严格证据标准、排除合理怀疑、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程序、证人出庭、二审开庭、刑讯逼供的成因等法律问题进行讲授,并结合国内重大的经典鲜活案例及社会疑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深刻阐述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任务目的及保护范围。
陈瑞华在讲解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时表示,新刑诉法的程序审查优先原则要求除了证人要出庭作证之外,警察也需出庭接受审判,而刑讯逼供得到的证据将直接排除,这样一方面排除了诱供、骗供、逼供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平息被告方的愤怒。
陈瑞华说,为防止错案,提高法院的公信力,必须贯彻新刑诉法。“云南杜培武案、湖北佘祥林案、浙江二张案都没有达到定罪标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由于公安、检察机关施加压力而锁住了法官的脖子,做出了错误的判决。而新刑诉法将解决这种情况,所以贯彻落实新刑诉法对法院来说是一条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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