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张立勇院长看望被拐卖儿童
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 文/图)河南省宜阳县一对“70后”夫妇,驾驶自家面包车前往洛宁县办事途中,见路边一3岁幼儿无人看管在独自啼哭,遂趁四周无人之机将小孩抱走,并在8天后以6万元价格将其出卖。
5月13日,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拐卖儿童的马俊强、王秀霞夫妇被判定为犯拐卖儿童罪,分别获罪8年和10年,另外买收儿童的杨书深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70后”夫妇顺路拐卖3岁幼儿
2012年11月13日下午3点左右,被告人马俊强驾驶自家的面包车去洛宁县办事,途径宜阳县张午乡留召村时,见到该村幼儿姚某(3岁)独自在公路旁边啼哭,王秀霞遂指使马俊强调转车头将车开至姚某附近停下,并趁四周无人之机将姚某抱上车,当即伙同马俊强驾车向东驶离现场。
同年11月22日,夫妇两人以6万元价格将姚某出卖给杨书深,并分得现金3万元。
在庭审现场,王秀霞声称,自己原本捡拾儿童是想自己养,但由于公公婆婆反对才卖掉的。
但法庭认定,两名被告人主观上在偷盗儿童之前并无收养儿童的意图,客观上两人在盗走幼儿后短短数日即将该幼儿出卖,没有收养儿童的具体表现,应认定两人偷盗儿童的目的即为出卖获利。
最终法庭依法判定两人犯拐卖儿童罪,王秀霞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万元;马俊强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
受害人家属找遍了宜阳县的每个村
受害人姚某的父母都在厦门打工,所以在去打工前将姚某交付给爷爷奶奶照顾抚养。
据姚某的奶奶高素莹讲,案发当天下午2点左右,姚某随爷爷去干活,3点的时候爷爷将姚某送回家中,但姚某一直哭着喊着要找爷爷,就独自跑到村口路边。
“3点送回来的,10分钟左右就不见了,全村1000多口人都在帮忙找,但一直找到4点都找不到,当是就觉得是跑丢了。”谈到去年冬天的往事,高素莹说自己那一个月都不想活了。
姚某的妈妈也称那段时间婆婆高素莹一直都很自责,“她都不敢见到我,那一个月每天眼睛都是又红又肿的。”
为了寻找孙儿,高素莹一家人找遍了宜阳县的每个村,“见个人就问,一个村一个村地找,每个村里都贴了寻人启事。”
终于在2012年12月13日,姚某被公安机关成功解救送返家中。
拐卖儿童与杀人无异,必须狠狠打击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今天亲临庭审现场,并且强调必须狠狠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除了给被害人带来了极大的伤害,给整个家庭都带来难以想象的痛苦。像本案中爷爷奶奶把孩子弄丢了,骨肉分离,孩子的父母和爷爷奶奶痛不欲生,甚至险些家破人亡,给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巨大隐患。”张立勇说,从本案来看,留守儿童最容易被侵害,造成他们在城市打工的父母不能安心地建设我们的城市,所以对这些弱势群体的保护必须关注。
张立勇表示,下一步除了要严厉打击拐卖者外,还要铲除买方市场。
“现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之所以猖獗,屡禁不绝,屡打不止,与需求市场的旺盛有关,也与对买方市场打击不力也有很大关系。所以今后对收买方也要严厉打击,没有买方市场,就不会滋养出拐卖儿童的土壤。”张立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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