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何中有 见习记者 孙玉镯 刘天庆)5月3日,延津县丰庄镇河道村村民抬升房屋导致楼房倒塌,致使7死21伤(本报5月4日A08版已报道),引起全国媒体的关注。昨天,记者从延津县政府获悉,目前,此次事故死亡名单已公布,事故原因已查明为施工中失衡所致。目前,当地政府也展开了拉网式检查,排除各种事故隐患。
事故乃施工中失衡所致
事发后,据延津县政府通报证实,该县丰庄镇河道村居民丰法琴,因自家两层楼房地势低洼,私自聘请卫辉市李元屯镇施工队,对房屋进行整体抬升。
3日早上7时许,冯某领着施工队已赶到了丰法琴的家,简单勘查了房子,就动工了。
“干活的大部分都是妇女,房子往上抬高需要千斤顶,女的就去压,每个千斤顶旁边站1到2个人。”伤势较轻的老杨说。
据施工人员李某介绍,他们用千斤顶把房屋整体抬高1.5米左右,准备抬起房屋后砌墙,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把握好平衡,房屋朝西倾斜,最终无法控制导致房屋整体坍塌。
据了解,施工的负责人冯某,干这一行已经有三年了。因为工资较低,施工队的人员很不固定,基本上每次都是临时召集人。参加施工队的大部分是一些中年妇女和一些年龄较大的老人,在这次事故中死亡的韩有善已经65岁了。
起早贪黑才赚40多块钱
“女工便宜,一天四五十块的工钱。”一位受害者家属说。
47岁的妇女李霞民在这次事故中遇难,从外地打工赶回来的丈夫说,妻子每天早上5时就要从家出发赶往工地,中午不回家吃饭,到晚上天黑了才能到家。
今年30岁的杨国霞已怀孕7个月,她是负责人冯某的儿媳,房屋倒塌时,她的肚子不幸被砸中,虽然性命保住了,但孩子却成了受害者。医生无奈地告诉记者,“这个孩子,是这次事故中年龄最小的受害者。”
事发后当天,延津县政府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并在各乡镇展开了拉网式大排查。据了解,目前受伤者的医疗费用由政府垫资,四名受伤者已经出院。
6日,延津县政府公布了死亡人员名单,均为河南省卫辉市李元屯镇人:李霞民,女,47岁;李秀荣,女,58岁;韩玉琴,女,40岁;张本朵,女,51岁;李志荣,女,57岁;韩有善,男,65岁;梁春霞,女,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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