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急救医疗立法,身在郑州的你,有没有好想法?
郑州市要为急救医疗立法,力戒急救中对于流浪乞讨人员无钱拒收,以及“先交钱、后治疗”的陋习。
同时,这部酝酿中的法规,还谋划将院前急救纳入医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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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将为急救医疗立法 5月2日晚上,郑州市法制办就《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服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条例》意见稿)展开意见征集。
这不是郑州第一部与急救相关的法规。郑州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处长王海超介绍说,其实,早在2007年,郑州曾出台《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在原有规定中曾提到,120无人值班,最高将罚1万元;恶意骚扰120,将追究刑事责任……
与旧有规定相比较,新公布的《条例》意见稿增加了救援体系建设的内容,明确了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体系包括:市、县(市)、上街区紧急医疗救援机构;急救中心(站);符合接诊条件的医疗机构;专业性、社会性救护组织。
目前,《条例》意见稿还处于征集阶段。预计,今年七八月份该《条例》意见稿将递交河南省人大审议。
征集
给急救立法提意见
目前,《条例》意见稿已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刊发,如果您有什么意见,可于2013年5月8日前反馈到市政府法制办。
传真:0371-67446680;
电子信箱:
fzfg@zhengzhou.gov.cn;
通信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233号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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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讨人员突发重病,先救治后收钱
郑州市卫生局法规处的董汕智处长,还记得2012年冬天郑州立交桥下冻死人的事。“假如当时已经有针对乞讨人员的法规,急救人员对病人进行急救,那么冻死人的事可能就不会发生。”
《条例》意见稿第二十七条,专门就“弱势群体救治”展开论述。
其中提到,流浪乞讨人员、身份不明人员突发急、危、重症时,接诊的急救中心(站)应当给予救治,同时通知公安、民政部门及时甄别其身份。属于救助对象的,其救治费用由民政部门通过救助管理经费渠道解决;不属于救助对象的,救治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院前急救,有望纳入医保范围
《条例》意见稿第二十六条提到,社会急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其中,郑州本市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免收院前急救费、救护车费、担架队服务费,相关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网络现设急救站45家,拥有急救人员3000余人,急救车辆150余辆。每天进行急救200~300次。
有医院内部人士介绍,危重病人在住院前发生的费用大概占其支付总体医疗费用的5%至10%。
王海超表示,目前低保人员、五保户院前急救免费,已经基本敲定,而且这笔费用将从财政上直接扣除,也就是说低保人员等可以享受免费院前急救,不用事后再拿条报销。而院前急救纳入医保范围尚未确定,但已交人社局等多部门分析。
提问
急救车不受信号灯限制,出了事故要担责吗?
《条例》意见稿:急救医疗车辆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与行人应当主动让行,急救医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优先保证急救医疗车辆完成急救任务。
王海超说,这主要是为了提倡其他车辆避让,每起事故都有其独特性,由交管部门来具体划分责任。
但执行任务享有特权时也必须充分预见到可能存在的危险,必须以保证安全为前提。如果发生事故,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急救车出车有没有时间限制?
《条例》意见稿:紧急医疗救援机构受理呼救信息后,应当即时发出指令,急救中心(站)接到指令后应当在最短时间内派出急救医疗车辆和急救人员。(但是,《条例》意见稿中并未明确派出急救车的时间限制。)
王海超介绍说,关于急救车时间限制的问题有争议。
有时间限制,可能会给市民误导,以为出车时间就是到达时间。而郑州的交通状况很难保证到达时间。
董汕智也提到,目前,郑州急救车接到指令后出车的平均时间为1~2分钟,而很多城市规定急救车出车时间为3分钟、4分钟,甚至5分钟,如果参照这些标准,可能会让急救人员懈怠延误。(记者 宋晓珊 邓万里/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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